1、轻微交通事故人没伤私了可以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解答如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导致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置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现在,交通事故处置程序中出现的双方或者多方私了的状况是现在经常见到的一种处置办法,方便快捷且不伤和气,尽管这样,也总是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纠纷。
一种状况,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样的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协议的约定处置;另一种状况,是在签合同时,因为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原因,致使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情,那样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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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事故私了的需要注意的地方:
1. 第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一般要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出具各种各样合法的文件资料、收据等,而在双方“私了”的状况下,非常难会有这类手续齐全的文件资料和收据。当缺少这类完备完善的理赔依据文件资料和收据,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给与赔偿的。当事人的这种做法无疑加重了我们的赔偿责任,同时也使保险不可以起到应有些用途。
2.第二,“私了”后的履行问题。日常,肇事方在达成了“私了” 协议后,拒绝根据“私了”协议履行其赔偿责任的状况大有存在。也会出现不少肇事方为达成“私了”协议,作出很多承诺。但在协议达成后,受害方需要肇事方履行协议义务时,肇事方常常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履行协议内容,有时可能还会出现人间蒸发的状况,给受害方带来非常大困扰,导致没办法拿到赔偿。如受害方需要进行医疗诊治的话,因缺少医药费,而延误病情诊治,会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3.最后,“私了”后续问题。不少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身体当时并没什么不好的反应,故在“私了”时,对于医疗成本的预算总是比日常支出的低。可是,人体就是奇妙,原先看着还挺好的身体,这会儿却被医院检查出了大问题。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很多的后续医疗费问题。可是肇事方总是会为了自己将来安枕无忧,常常会在协议中写明“对将来出现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而受害人在签合同时,也觉得自己将来不会有太大问题,而沉默答应。当出现后续医疗费问题时,交通事故双方总是会因此争得面红耳赤,问题又一次出现。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进行私了本身是没问题的,但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上必须要进行明确,假如没达成认可的处置后果,则大概出现双方就有关事情反悔的状况,对交通事故的处置带来了肯定的困难程度,最好还是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